为积极引导和激励我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即应届毕业生赴西部地区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认定的艰苦行业就业,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各类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和专招计划等。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引导和鼓励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沪海洋学〔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将受理2024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我校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
(三)申请人须于2024年9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以毕业当年招录名单为准;
(四)毕业时
1.自愿赴中国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
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的是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锡林郭勒、阿拉善盟;重庆市,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2.自愿到学校认定的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
学校认定的艰苦行业:①到有关水产企业一线从事海洋捕捞、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水产品物流、海洋生物科技等工作。②在环保生产一线长期从事环境监测、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等的露天或野外作业等工作。
3.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按照项目服务时限为依据。其中,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主要包括: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②“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⑥基层选调生项目(申请人必须在校级公示前提供二次定岗材料);⑦“士官计划”;⑧其他国家和地方认定的基层项目或专招计划。
二、受理时间安排:
2024年9月20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文科大楼531。
三、申请相关材料
1、《上海海洋大学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2、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服务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有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原件;其他类型的申报者还需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出具有单位盖章的报到证明原件;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选调生需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四、相关说明
(一)奖励金的发放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坚持标准,民主公开,不弄虚作假;
(二)以上奖项不累加,就高评定;奖励以进卡的方式进行发放,原则上请使用学校下发的农行借记卡,若是其他银行借记卡,还需多复印一张身份证和银行借记卡正反面到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上写上“为何不能使用学校下发的农行借记卡的原因和此银行卡的开户行名称、地址,并需本人签字”。
(三)申请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工作联系人:
赵老师021-61900859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2024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doc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