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同学:
根据学校与台湾海洋大学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与台湾海洋大学学生短期交流备忘录》,现就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拟定院级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21、2022级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2.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3.00;
3.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学生和家长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
二、名额
全校共5个名额,其中2名公费(免对方学校学费),3名自费。
三、交流学习概况
1.交流时间:一学期(2024年2月- 2024年6月)。
2.交流安排:课程学习为主,学生在学院指导下选修台湾海洋大学课程,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开展学分认定。
3.课程选择:登录http://www.ntou.edu.tw了解对方学系课程
4.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台湾学习结束后申请复学,办理注册等;
(3)凭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5.有关费用:
交流学习期间,自费生向对方学校缴纳规定的学费及相关费用,免交我校学费;公费生需向我校交纳相应学期学费,无须向对方学校缴纳规定的费用。生活费自理,包括:境外旅费、食宿费、学习材料费、交通费、健康保险费、医疗费、护照及签证费等。
四、选拔程序及安排
1. 学院预选:
电子材料:
(1)成绩单(中英文)
(2)语言能力证明
(3)《附件1 2023-2024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
请于11月8日16:00前将以上电子材料交至 dliu1113@163.com 刘老师。
2.学校审定:
(1)校留学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2)本科教学信息网上做公示;
(3)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
五、说明
遴选按照折算分从高到低排序。折算分相同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再依次按照2022级优先、CET6成绩、CET4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按上述排名规则推荐、公示,未获推荐机会者可依次作为替补。
附件1 2023-2024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习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 赴境内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202301103修).xlsx
台湾海洋大学相关材料.zip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