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通过材料审核环节,进入综合考核的本院“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考试安排
(一)报到
(1)报到时间
2023年5月27日(周六)下午13:00—17:00
(2)报到地点
第四教学楼4103教室
(3)验证材料
①考生本人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二)笔试考核
(1)综合考核的笔试环节,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知识考核时间:2023年5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形式:线下闭卷笔试;考试时长均为2个小时;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准考证获取时间及方式:于考试正式开始前2天登录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下载打印。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3年5月29日(周一)上午10:00—12:00;
下午13:00—15:00。
(2)面试地点:第四教学楼4107教室。
(3)面试顺序:按学院网页公布的《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考生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即按姓名排序依次面试),上、下午各面试四名同学。
(4)面试程序:考生先做不超过8分钟的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面试小组老师提问。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研究经历及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和听力能力测试,同时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考试准备
(一)考生须于报到前完成心理普查测试。考生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二)考生须下载打印《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认真阅读、亲笔签名,于报到时提交学院,未提交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准备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试纪律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主动配合进行身份验证核查、考场核查等事项,按照诚信考试原则,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附件2)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确保出示材料真实有效且考试过程诚信。
(二)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屏、录像、投屏和直播,禁止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考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四)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及面试考核或综合考核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进入校园。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进入考场候场,等待考务人员发放考题并开启考试指令。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试环节。考生在考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考试。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