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安排
1.根据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听取已列入本人URP 课表的2次课堂授课,并必须参加学院安排的X次课程。
2.学生课表中的2次课堂授课,由校“形势与政策”教研室进行全校统筹排课。
3.学院安排的X次课程,由学院根据《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和学院特色拟定相关主题。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考核
1.URP系统内置的学生课表的任课教师对该课程成绩拥有最终考核权。
2.学院安排的X次课程,由学院在学期结束前将考核结果汇总给相应的任课教师。
3.学生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请假,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含文体骨干生的请假)。
URP课表内置的课程请假需向任课教师请假;学院X次课请假需向学院课程工作室请假。并根据任课教师和学院安排进行补学。若无故不参加相关教育教学活动,且不进行补学,其成绩为“不通过”。
4. 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学生园地公告或辅导员通知等形式安排学期X次课并公布当次考核结果。对学院X次课程考核结果不服,请于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课程工作室提交成绩复议申请(书面的或电子版)。
5.学院负责形势政策X 次课程的教师为边黎明老师(经管学院109办公室,电话021-61900858,成绩复议邮箱:jgxyxszckh@163.com。
“形势与政策”成绩复议申请表.doc
经济管理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工作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