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沪海洋教〔2016〕15号)和《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教务处〔16秋〕第(26)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步审核,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的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月1日(周一)12:00前至经济管理学院219室(王老师:61900862)反映。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27日
(初公示)经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情况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