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导师、研究生同学:
2012-2013学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一般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在2013年校(院)研究生学术论文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或至少为论文报告会提交结题论文一篇。
2、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为硕士生的,应在结题前(按项目期限的最后一日计)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在SCI、EI、ISTP、CSCD或CSSCI收录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为博士生的,应在结题前在SCI、EI、ISTP、CSCD核心库、CSSCI核心库收录的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增刊与专刊无效。
3、所有成果必须标注“受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字样。
二、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一般项目:
①《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结题表》纸质稿(需要签名盖章)和电子稿(电子稿“结题意见”可以为空,但其他内容必须与签署意见的纸质稿一致),电子稿以“结题表_学号姓名.doc”命名;
②一篇与项目相关的校(院)研究生论文报告会参会论文电子稿(不用交纸质材料),文件以“一般项目结题论文_学号姓名.doc”命名。
①和②在2013年12月31日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重点项目:
①《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结题表》纸质稿(需要签名盖章)和电子稿(电子稿“结题意见”可以为空,但其他内容必须与签署意见的纸质稿一致),电子稿以“结题表_学号姓名.doc”命名;
②论文全文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重点项目结题论文_学号姓名.doc”命名);
③已发表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复印件,如为SCI、EI、ISTP收录期刊,还应提交由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录用论文应提供有效录用证明。材料上应注明学号和姓名。
①、②、③材料在2013年12月31日前交学院教学秘书。
注意,所有项目的《研究生科研基金结题表》中“项目获得年度”均填“2012-2013年度”,“项目编号”为“B-5008-11-0009×××”,后三位数请向导师询问。“起止年限”填写“2013.1.1-2013.12.31”。
学院负责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结题要求、《结题表》填写和电子文档命名是否符合要求,并刻成光盘(内含两个文件夹,一个名为“××学院2012-2013学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表”,一个名为“××学院2012-2013学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论文”),纸质材料和光盘在2014年1月10日前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负责审核和汇总。
三、项目经费使用期限
项目经费应在2013年12月20日前使用。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结题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