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 达到我校调剂要求,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里进行调剂申请,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 复试报到安排: 1.报到安排(联合培养学生到我院报到) 报到时间: 2013年4月15日9:00—11:00,下午1:30—3:30 报到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115室 张老师 联系方式: 61900850(报到事宜张老师)或61900861(其他事宜柳老师) 2.报到需交验证件(准考证考生请自留复印件,用于各项复试考核):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考生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三、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等) (一)复试考生体检 4月15日(周一)全天7:30-16:00(中午不休息) 4月17日(周三)全天7:30-16:00(中午不休息) 指定体检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三甲医院) 医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海港大道(离学院比较近,学校共享区有直达医院公交车) 体检具体科室:体检考生直接前往门诊大楼三楼的体检中心(不需要挂号,如有疑问,请咨询医院导医服务台) 体检须知: 1.体检表由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贴好本人照片。(下载地址见学校第二批复试安排) 2.体检费用:150元/人 3.体检注意 (1)检前晚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2)体检当日无需空腹。 (3)女性月经期内请不要留取尿液标本,月经期后再作检查。 (4)未婚、已孕、经期的女性请不要做妇科检查。 (5)不要佩戴首饰,不要穿带金属扣内衣,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6)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女性请不要做X线检查。 (7)体检完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前台工作人员,以便帮助您检查是否有遗漏项目。 (8)体检过程中有问题及时与体检医生联系,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各项检查,不要因为害羞而自动放弃某些体检项目。 注:若复试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不合格,即使考生己接收学校拟录取通知,学校也将取消其最终录取资格。 (二)复试英语测试 时间:4月16日(周二):下午13:30—14:30 地点:教学楼 考场安排:(具体地点待定,稍后见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浏览) 考生需凭本人考研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需自带钢笔和2B铅笔。考生需提前入场,开考后不得入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 (三)专业课测试 1、专业笔试 考试科目:(考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 (1)专业综合课测试,内容为经济管理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经济学和管理学各占50分。 考试大纲可参考我校研究生教育-招生-招生简章-考试大纲,选择F14经济管理综合:http://yjs.shou.edu.cn/zhaosh/zhaoshjzh/shuoshi2013/shuoshi2013_ksdg.html 考试时间:4月16日(周二)上午8:40——10:40;考试地点:3201(第三教学楼201室) (2)专业实践技能测试试题,内容为经济管理类相关英文材料的翻译,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4月16日上午11:00——12:00;考试地点:3201(第三教学楼201室) (四)学院综合面试 (提醒:报考水科院考生参加水科院单独组织的面试,其他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参加我院的综合面试流程。) 1、面试安排: (1)农村区域发展考生面试时间:4月18日上午9:00——12:00 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2)产业经济学考生面试时间:4月18日下午13:00——14:30 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3)农林经济管理考生面试时间:4月18日下午13:00——14:30 地点:经管学院221室; 考试科目:综合面试,内容为全面考察学生综合情况,满分100分。 (上午农村区域发展面试考生,面试完请自行退场。下午面试完考生和农村区域发展考生请在经管学院308机房休息。) 2、导师和考生互选 时间:4月18日下午面试结束后 考生等待地点:经管学院308机房。 3、宣布复试综合成绩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填写各类表格。 时间:4月18日下午导师学生互选结束后。 地点:经管学院308机房。考生在308机房上网进行录取确认,签调剂申请及承诺书。 三、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外语测试×20%+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25%+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30%)×40%。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经审核档案,发现档案信息与调剂申请信息不符合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审不合格。若复试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不合格,即使考生己接收学校拟录取通知,学校也将取消其最终录取资格。 2、复试监督和复议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均按《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进行。 3、举报电话:021-61900861 电子信箱:pliu@shou.edu.cn 受理举报部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我校《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