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上线考生。单科和总分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 二、 复试报到安排: 1.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 2012年4月1日9:00—11:00,下午1:30—3:30 报到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115室 联系方式: 61900850 2.报到需交验证件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考生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6)填导师志愿表 三、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等) (一)4月1日(周一):复试考生体检 时间:上午7:30-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 指定体检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临港新城分院(三甲医院) 医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海港大道(离学院比较近,学校共享区有直达医院公交车) 体检具体科室:体检考生直接前往门诊大楼三楼的体检中心(不需要挂号,如有疑问,请咨询医院导医服务台) 体检须知: 1.考生需提交本人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由医院统一发放。 2.体检费用:150元/人 3.体检注意 (1)检前晚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2)体检当日无需空腹。 (3)女性月经期内请不要留取尿液标本,月经期后再作检查。 (4)未婚、已孕、经期的女性请不要做妇科检查。 (5)不要佩戴首饰,不要穿带金属扣内衣,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6)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女性请不要做X线检查。 (7)体检完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前台工作人员,以便帮助您检查是否有遗漏项目。 (8)体检过程中有问题及时与体检医生联系,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各项检查,不要因为害羞而自动放弃某些体检项目。 (二)4月2日(周二) 上午8:30—9:30:外语测试。 地点:公共实验楼A楼语音室(靠近学生事务中心楼) 考场安排:稍后公布(见学校通知) 考生需凭本人考研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需自带钢笔和2B铅笔。考生需提前入场,开考后不得入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 (三)4月2日下午 学院综合面试 考试时间:2012年4月2日下午3:00——4:00 考试地点:经济管理学院202室; 考试科目:综合面试,内容为全面考察学生综合情况,满分100分。 (四)4月3日上午 专业笔试 考试科目:(考试时请带好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 (1)专业综合课测试,内容为经济管理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经济学和管理学各占50分。 考试时间:2012年4月3日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2)专业实践技能测试试题,内容为经济管理类相关英文材料的翻译,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2年4月3日上午10:30——11:30;考试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注:若复试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不合格,即使考生己接收学校拟录取通知,学校也将取消其最终录取资格。 三、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外语测试×20%+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25%+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30%)×40%。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经审核档案,发现档案信息与调剂申请信息不符合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审不合格。若复试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不合格,即使考生己接收学校拟录取通知,学校也将取消其最终录取资格。 2、复试监督和复议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均按《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进行。 3、举报电话:021-61900861 电子信箱:pliu@shou.edu.cn 受理举报部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我校《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