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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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各位导师和毕业生:

  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答辩组按要求组织答辩:

1.     答辩时间:419-55日。具体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等信息,由各答辩组确定并通知学生。

2.     答辩形式为现场答辩。盲审未通过者,不具备答辩资格。

3.     答辩前,研究生需按照盲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将盲审意见、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表、修改后的论文发给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4.     研究生需填写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表(表格见附件)。已按意见修改的需指出修改的内容,未修改的给出合理原因。

5.     答辩当日提前20分钟到答辩地点拷贝答辩PPT,按照答辩安排依次答辩。

6.     现场提交答辩材料清单及份数要求:本答辩组每位专家提供一本纸质版论文、一套盲审意见、一份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表。同时提供一套盲审意见、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表交给答辩秘书存档。

7.     57日前,研究生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电子版PDF格式(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导师),提交形式另行通知。所提交论文需符合《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此电子版论文作为终稿上交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用于上海市学位办学位论文抽检并进行学院第二次原创性检查,以及知网公开发布,提交前务必认真修改和检查。

8.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位论文盲审意见修改说明表.docx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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