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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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文件

 


沪海洋经〔20235

 


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保证实验教学有序进行,现印发《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1026

附件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一切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实验室安全,保护实验者的人身安全,确保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顺利进行,经济管理学院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沪海洋设[2019]2号)要求,特制定以下检查制度,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检查,成立实验室工作检查组,检查组由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实验室主任、学院安全员组成。

 

第一条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要认识到在一切实验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条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巡查制度,坚持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前、上班中、下班前的安全自查),坚持周查、月查和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并由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例行检查,规定每年至少4次,记录检查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时整改。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前或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离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         202310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