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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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考生)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指2023年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含我院联培专业),单科和总分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材料收取

(一)考生到场时间:327日(星期一)810

材料递交时间:327日(星期一)810-1030,按考生面试顺序收取资格审核材料。

    材料递交和考生候场地点: 第一教学楼308

   

(二)递交材料清单:(请考生自留准考证,用于笔试核对身份):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当场返还)。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当场返还)。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红色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1份。(应届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一栏中盖学院党组织公章。应届毕业生为定向培养的,需有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盖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职人员由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由街道办事处盖章。复印件无效。)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当场返还)。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当场返还)。

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当场返还)。

    9.考生需在报到前,进行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516205881);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828)。

   

(三)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等)

(一)综合面试(报考水科院考生参加水科院单独组织的综合面试,其他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参加我院的综合面试流程。)

1.面试时间:327日(周一)上午830

2.面试地点和顺序:面试地点和顺序将在我院研究生教育版块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上海海洋大学主页-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

正式面试开始后,请考生按照学院网页(上海海洋大学主页-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公布的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临近面试的同学保持顺位1-2人在面试考场外安静等候,其余同学请于308候场教室安静等待。面试结束后,可自行离场,不可在面试门口喧哗。

3.面试内容为全面考察学生综合情况(含英语口头测试),满分100分,具体包括: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4.面试程序:每位同学先做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回答老师提问。

   

(二)专业笔试(所有报考本院及本院联合培养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考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1.笔试时间:327(周一)下午13:30-15:30

    2.考试地点:第一教学楼201教室

    3.笔试科目:

1)应用经济学考生考F13《西方经济学综合》;

2)水产学(渔业经济与管理)考生考F14《经济学与管理学综合》;

3)农林经济管理考生考F14《经济学与管理学综合》;

    4)农业管理考生考F15管理学综合》;

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参考教材详见校研招网(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主页-教育研究-研究生教育-招生:https://yjs.shou.edu.cn/2022/0915/c14263a309734/page.htm

 

四、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30%

2.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二)拟录取及导师确定

     1.拟录取通知待国家研招网开通后,将通过研招网发送,请考生届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系统确认。

    2.拟报考导师志愿的填报提交:考生在国家研招网系统中接受拟录取通知后的五天内,将导师志愿提交到如下链接中,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专业和限额,选择本人拟接收的考生:

https://smx9pg6qli.jiandaoyun.com/f/5eb36a668fbd0c0006fb7bc8。各专业导师目录、导师简介(含导师联系方式)可查阅我院网站:https://jmxy.shou.edu.cn/868/list.htm或我院师资队伍介绍:https://jmxy.shou.edu.cn/849/list.htm,请考生务必按照导师可招生的专业目录填报导师姓名。

3.拟录取公示: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版块公示。

4.拟录取导师公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收全部结束,且学校拟录取考生统一公示完毕后,学院将在院研究生教育版块公布拟录取考生的导师姓名,请考生届时查阅。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六、其他

(一)学院监督申诉电话:021-61902783,邮件:rkluo@shou.edu.cn(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以上未尽事宜,参照《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四)学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请考生提前查询确认交通路线和时间,以免影响复试。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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