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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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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经济管理学院莲花奖学金评选通知
一、评奖要求
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
二、申请资格
凡申请奖学金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助人为乐,在学习中关心和帮助同学,敢于抵制和反对不良倾向。
③无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课程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
④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阶段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16学分;第五至第六学期阶段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8学分。
⑤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体测、形势与政策教育成绩合格者。
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组织或策划过校级或以上活动,在本专业领域有创新精神,参加市级比赛获名次者优先。
三、评奖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及大学期间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到辅导员处,莲花本科生骨干奖学金组织分配名额的学生申请材料交到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处,本科生学业奖纸质申请材料交到经济管理学院107室。
2021年11月12日下午16:30前,18、19、20级递交所有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①凡上学年在籍学生都可参评(包括暑假休学、插班生等)
②莲花本科生学业奖学金原则上与本学年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兼得;
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录1
其它评选条件严格参照2021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附录1:上海海洋大学“莲花奖学金”名额分配
奖励类别 | 评选条件 | 奖励额度 | 奖励名额 | 奖金小计和名额分配 |
本科生学业奖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体测合格; 3.注重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含全校任选课)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 5.原则上与本学年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 1000元/人 | 10人 | 合计10000元 |
本科生骨干奖 | 1.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试者除外),遵守校规校纪; 2.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在关心集体、为同学服务及社会工作方面业绩显著,且任职不少于一学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的班委及校院团学、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表现突出的主要干部(部长及以上)。 | 1000元/人 | 40人 | 合计40000元
其中: 学生会7人 团委7人 党建工作室2人 就业工作室6人 易班工作站2人 科创中心3人 学生事务中心7人 形势政策工作室1人 学发中心5人 |
研究生先锋奖 |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先锋研究生具备条件: 1.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本评奖年度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等及以上; 2.担任学生干部(院、班级、党、团、社团组织主要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工作作风正派,有较高威信。 | 1000元/人 | 10人 | 10000元 |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