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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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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经济管理学院祥谷奖学金评选通知
一、评奖要求
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
二、评选对象
1. 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
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班学生,课程成绩和操行评定达到规定要求者,均可参加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评选。
2. 祥谷励志奖学金
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程成绩和操行评定达到规定要求者,均可参加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祥谷励志奖学金”评选。
三、申请资格
凡申请奖学金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助人为乐,在学习中关心和帮助同学,敢于抵制和反对不良倾向。
3.无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课程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
4.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体测、形势与政策教育成绩合格者。
5.积极参加就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
四、评选标准
奖励类别 | 评选条件 | 奖励额度 | 奖励名额 | 奖金小计 |
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体测合格; 3.注重社会实践,积极就业; 4.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且已在校就业创业服务系统中登记。 5.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就业。 | 1000元/人 | 本科生20人 研究生10人 | 合计30000元 |
祥谷励志奖学金 | 1.本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奖学年两学期均获人民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3.与评奖学年专项奖学金、王素君基金不兼得; | 1000元/人 | 本科生20人 研究生10人 | 合计30000元 |
五、评奖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提交签约完成的三方协议复印件;祥谷励志奖学金提交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
2021年11月12日下午16:30前提交申请材料,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本科申请者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103室赵玲蓉老师处,祥谷励志奖学金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109室,涉及研究生的奖项材料均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115室韩照坤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 对在申请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 该奖励评定按照递交申请材料时间评定,名额用完为止。
3.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