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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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经济管理学院祥谷奖学金评选通知

一、评奖要求

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

二、评选对象

1. 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

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班学生,课程成绩和操行评定达到规定要求者,均可参加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评选。

2. 祥谷励志奖学金

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程成绩和操行评定达到规定要求者,均可参加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祥谷励志奖学金”评选。

三、申请资格

凡申请奖学金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助人为乐,在学习中关心和帮助同学,敢于抵制和反对不良倾向。

3.无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课程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

4.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体测、形势与政策教育成绩合格者。

5.积极参加就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

四、评选标准

奖励类别

评选条件

奖励额度

奖励名额

奖金小计

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体测合格;

3.注重社会实践,积极就业;

4.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且已在校就业创业服务系统中登记。

5.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就业。

1000/

本科生20

研究生10

合计30000

祥谷励志奖学金

1.本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奖学年两学期均获人民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3.与评奖学年专项奖学金、王素君基金不兼得;

1000/

本科生20

研究生10

合计30000

五、评奖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提交签约完成的三方协议复印件;祥谷励志奖学金提交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

2021年11月12日下午16:30前提交申请材料,祥谷就业先锋奖学金本科申请者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103室赵玲蓉老师处,祥谷励志奖学金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109室,涉及研究生的奖项材料均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115室韩照坤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 对在申请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 该奖励评定按照递交申请材料时间评定,名额用完为止。

3.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docx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