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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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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一、认定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 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三、认定标准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上海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考依据,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特别困难2档。
在对老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须结合该生上一学年的学生支出情况,有对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据实不报;长期吸烟、酗酒、赌博、大吃大喝等铺张浪费现象;有较高档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高档时装、奢侈化妆品等超出正常学习生活需要的高额消费、频繁消费或其他不当开支等情况,取消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
四、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信息化管理原则。着重考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申请流程
(一)上交表格
在注册报到的同时,由学生本人亲自提出书面认定申请,提交《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及相应证明材料到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中心。(附表1,申请表可通过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正反面打印,打印后手写填好后上交。)申请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下列情况请附相关证明材料: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交表地点:经管学院111室
受理时间:9月21-22日
2018、2019、2020级同学递交所有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1.学院写“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写全称,年级写20**级,班级如18级金融1班。
2.身份证号末尾如为x,请注明大小写,政治面貌有: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群众等。
3.家庭通讯地址尽量写全。
4.在填写“家庭成员情况”时:
(1)“与学生的关系”,一律以“父子”、“母子”、“父女”、“母女”的形式填写。
(2)如果父母是务农的,就在“工作单位”一栏写“务农”, “职业”写“无”。
(3)如果父母是已退休的,就在“工作单位”一栏写“ûû单位(已退休)”,如果原单位名称忘记了,就填写“已退休”,“职业”写“无”。
(4)如果父母是下岗或待岗人员,就在“工作单位”一栏写“ûû单位(已下岗)”或“待岗”, “职业”写“无”。
(5)家庭成员的收入要填“年收入”,如果是没有收入,请填写“0”,不能写“无”,并且“家庭年收入”部分不能填写“0”。
(6)“健康状况”分为良好、一般、残疾或患ûû病。
5.在“家庭类型”部分:一定要请如实填写自己的家庭类型,如果是同时具有多项条件,就在相应的类型前面同时打勾,但要按照“备注”部分的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单亲指一方去世;
(2)离异家庭注明对方抚养情况;
(3)孤儿写明监护人的情况及收入和民政补贴;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交学校。
(5)重病家庭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且最好是今年内的。
6.“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部分,请学生或家长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7.需要学生自己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名的部分,一定要记得签名。学生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8.整个《申请表》上不能有任何涂改。其它评选条件严格参照最新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61900858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gh-zhang@shou.edu.cn
2.认定工作相关表格可在“易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