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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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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2019年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1.公开招考专业:英语成绩≥50分,业务课1成绩≥45分,业务课2成绩≥45分,总分≥160分。
2.硕博连读考生英语分数要求:英语成绩≥60分。
招生名额:2人。
二、复试报到安排:
1、联系电话:021-61900861
报到时间:5月28日(周二)上午9:00-10:00
报到地点:经管学院215室
2、心理普查测试
在复试报到之前,复试考生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8001进行在线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58559439转815,联系人:杨老师。
3、报到需交验证件
(1)准考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往届生需携带),毕业生证书(往届生需携带),学生证(应届生需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提交体检表。
4、复试体检
考生持我校体检表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报到时将体检表报告交学院。体检表可在我校招生下载专区下载。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5月28日(周二)上午10:00-11:00
复试地点:3402室(第三教学楼402教室)
2、面试程序:考生先做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面试小组老师提问。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同时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办法
1、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80%+复试总成绩×20%
2、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学院将在2楼橱窗公布拟录取结果。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4、体检由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试时提交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时有问题,属于考生故意隐瞒疾病的,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监督和复议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均按《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进行。
6、学院申诉电话:61900852,邮件:dlzhang@sho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61900294,61900051,邮件:yjsb@shou.edu.cn;jubao@shou.edu.cn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