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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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选派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同学:

根据我校与台湾海洋大学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与台湾海洋大学学生短期交流备忘录》,现就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海洋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我院在读20162017相关专业本科生(2017级优先);

2.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平均绩点3.0及以上。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3. 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台学习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

二、名额:6名(其中4名免台湾海洋大学学费)

各学院推荐2名,再加1名后备。

三、交流学习概况

1. 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92-7月)。

2. 学习计划及课程:由两校根据当期派出学生专业情况具体商定,一般应修16—20学分,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台湾海洋大学课程,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3.选择台湾海洋大学学系,请先了解对方学系课程,有关台湾海洋大学课程信息可查询网址:http://www.ntou.edu.tw

4. 学籍管理:

1)交流期间,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保留我校学籍;

2)在台湾学习结束后申请恢复学籍,办理注册等;

3)凭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

5. 费用:

交流学习期间交换学生向对方学校缴纳规定的学费及相关费用,免交我校学费;生活费自理,包括:境外旅费、食宿费、学习材料费、交通费、健康保险费、医疗费、护照及签证费等。

本期,台湾海洋大学提供4名减免台湾海洋大学学费学生名额,学校工作组按绩点折算排序分计算表、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院推荐意见等综合排序,教务在线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减免对方学校学费的学生需向我校交纳学费。

四、选拔程序及安排

1. 学院预选:

1)材料提交:92615:00前将材料交至经管219办公室(王老师,021-61900862ylwang@shou.edu.cn)。

2)所需材料:

电子材料: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赴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交流学习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纸质材料:

l成绩单

l语言能力相关证书复印件

l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l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 学校审定:

1010日前,学校工作组审核,按赴境外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附件3)排序,教务处网站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被推荐学生根据对方健康证明检查表到临港六院体检。

  

附件.rar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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