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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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14级毕业生最后一学期退宿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沪海洋后[2010]4号《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社区管理实施细则>通知》中第三章关于学生中途退宿的规定,现就2014级毕业生第4学年(最后一学期)中途退宿有关事项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申请中途退宿的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教学许可:学生中途退宿不得影响学业,原则上最后一学期课程不得多于两门课。退宿后需继续到校学习、活动,需本人在申请中明确切实可行的对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事项的具体计划。

2.安全保障:学生需在申请中明确保证本人回家住宿或在校外住宿阶段的安全问题,确认本人作为年满18岁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和权利。

3.家庭、学院审核:学生本人应告知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退宿后的相关风险,并请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申请书上签名确认同意学生退宿,并承担其作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学生所在学院应对学生中途退宿的申请理由进行核实,并在与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联系后,再予以签署同意或不同意中途退宿的意见。

4.后续跟踪管理:中途退宿的学生应每天和家长报备自己的安全在外住宿的同学需要和家长清楚说明住宿地址,每周主动与辅导员、班级联络人联系报备自己情况一次。

实施程序:

1.20171212日—1220日,学院向学生公告申请中途退宿的相关注意事项,接受学生申请,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走读申请表》,父母签字确认,表格交到辅导员办公室。退宿汇总表国贸、会计、物流交苏敏华,农经、金融、市场交刘雨萌,食经交刘彦杉

2.学院审核上报;

3.获批准的学生按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将办理退宿的14级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并提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在20183月中旬退还学生半年住宿费,打入学生农行卡中。

三、相关说明:

1.有办理退宿意愿的2014级学生,在办理前请慎重考虑。

2.请按照以上时间集中进行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3.办理退宿的学生,最晚可以住宿到本学期末,请在寒假前到各小区值班室办理退交钥匙手续,并提请管理员对宿舍家具、饮水机和是否欠电费等问题进行核查,不按照规定办理,将影响到半年住宿费的退还。

4退费统一打入学校登记的农行卡,请退宿同学关注该卡是否正常使用,如有卡号变更请及时到财务处登记(行政楼219室学生事务岗)。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走读申请表.doc经济管理学院2014级退宿学生汇总.xls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