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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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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第十八期申报通知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我院第十八期项目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基金资助对象为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已经获得资助的团体和个人不再次资助。
二、资助范围
1.研究项目:指由学生立题申报,教师指导建议、科研项目子课题产生的,具有创新意识,可能会产生优秀成果或产品的项目。
2.竞赛项目:指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在较短时期内产品化可行性强、可以推荐参加各类国内国际竞赛的项目。
3.学术活动项目:是指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的学术报告和交流活动。其报告和交流的主要内容来源于研究项目和竞赛项目。
三、申报条件
本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研究项目具有科学性和学术价值。
(2)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与市场(应用)前景。
(3)研究项目立论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合理可行。
(4)研究项目团队不得少于3人。
四、经管学院申报名额分配
学院 | 本期立项项目数(储备项目) |
经济管理学院 | 3(2) |
五、资助额度
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分类表 | ||||||
分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研究项目 | 竞赛项目 | 学术交流项目 | 研究项目 | 竞赛项目 | 学术交流项目 | |
重点 | 5000 | 5000-10000 | 10000 | 2000 | 2000-5000 | 10000 |
一般 | 2000 | 2000-5000 | / | 1000 | 1000-2000 | / |
鼓励 | 1000 | 1000-2000 | / | 500 | 500-1000 | / |
六、项目申请书提交安排计划
截止时间:2017年3月25日15:00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23室
材料:
l纸质版: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
l电子版:发送至jgkcsjb@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1900858
办公室:经管学院楼109室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