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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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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章程》、《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评颁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15-2016学年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沛华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含食品物流管理方向)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课程成绩和操行评定达到规定要求者,均可参加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物流管理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助人为乐,在学习中关心和帮助同学,敢于抵制和反对不良倾向。
(三)无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
(四)2015-2016学年课程无不及格。
(五)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阶段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16学分;第五至第七学期阶段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8学分。
(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组织或策划过校级或以上活动,在物流管理领域有创新精神,参加市级比赛获名次者优先。
(七)学分绩点、等级、名额和奖金金额
(八)2015-2016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3(含);
(九)2015-2016学年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三、评奖时间
(1)10月13日——10月14日下午16:00前:学生交沛华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三份,单面打印)、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及大学期间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交辅导员处;
(2)10月17日——10月18日沛华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初审、评选工作,并对获奖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10月21日:公示三天后名单报院长同意,经学生处复审,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报沛华运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备案。
四、提交材料
2016年10月18日下午15:00前,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发送到王老师邮箱wangx@shou.edu.cn;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院推荐意见书面材料(加盖学院公章);获奖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23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1900857。
五、申请表可在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天地--表格下载”栏下载“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申请表”(注: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