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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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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章程》、《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评颁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14-2015学年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沛华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含食品物流管理方向)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课程成绩和操行评定达到规定要求者,均可参加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物流管理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助人为乐,在学习中关心和帮助同学,敢于抵制和反对不良倾向。
(三)无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
(四)2014-2015学年课程无不及格。
(五)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阶段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16学分;第五至第七学期阶段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8学分。
(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组织或策划过校级或以上活动,在物流管理领域有创新精神,参加市级比赛获名次者优先。
(七)学分绩点、等级、名额和奖金金额
项目 等级 | 成绩或学分绩点标准 | 名额 | 奖金金额(元) | |
第1-4学期 | 第5-7学期 | |||
一等奖 | 3.0以上 | 3.4以上 | 1人 | 6000元 |
二等奖 | 2.7以上 | 3.0以上 | 2人 | 4000元 |
三等奖 | 2.5以上 | 2.7以上 | 2人 | 3000元 |
(八)2014-2015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3(含);
(九)2014-2015学年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三、评奖时间
(1)10月15日——10月19日下午15:00前:学生完成申请、材料提交;
(2)10月19日——10月23日沛华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初审、评选工作,并对获奖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10月23日:公示后名单报院长同意,经学生处复审,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报沛华运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备案。
四、提交材料
2015年10月20日下午15:00前,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发送到王老师邮箱wangx@shou.edu.cn;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院推荐意见书面材料(加盖学院公章);获奖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23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1900857。
五、申请表可在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天地--表格下载”栏下载“上海海洋大学沛华奖学金申请表”(注: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
经济管理学院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