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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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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办法
2015年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
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院发送过复试通知,并接受复试通知的学生。
二、复试程序
1、推免生登陆推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接收复试通知。
2、报到:
报到地点与交通路线图: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5室。电话:61900861。交通路线图见http://www.shou.edu.cn/contact/lead.asp。
3、报到需交验证件:
(1)查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上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4)二级以上甲等医院的体检表;(体检由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内下载专区下载);
(6)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推免研究生专业和导师选择表,可在经济管理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处下载。
4、专业笔试
5、综合面试
考生先做不超过5分钟的自我介绍。然后由评委老师提问。综合面试内容为全面考察学生综合情况,满分100分。面试综合考核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实践能力、外语能力等。
5、学院汇总复试成绩。
6、导师和考生互选
考生和导师见面,根据学生所填专业和导师志愿,结合体检结果,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专业和导师的选择。
7、确定拟录取名单。
8、接收名单公示。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不接收未复试或复试程序不全的申请者。
9、拟接收名单审批。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接收名单进行审定,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研究生院上报学校接收推免生信息。
10、推免生入学后,有权依规申请上海海洋大学相关奖学金,以及针对我院的《上海海洋大学“国联水产“奖学金》。《“国联”水产奖学金》具体内容详见经济管理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栏。
三、复试时间安排
批次 | 报到 | 复试笔试 | 复试面试 | 导师学生互选 |
第一批 | 时间:10月12日(周一) 下午13:30-15:30 地点:经管学院205室 联系电话:61900861 | 时间:10月13日(周二) 上午9:00-11:00 地点:经管学院408室 | 时间:10月13日(周二) 下午:13:30- 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 时间:面试结束后 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
第二批 | 时间:10月19日(周一) 下午13:30-15:30 地点:经管学院205室 联系电话:61900861 | 时间:10月20日(周二) 上午9:00-11:00 地点:经管学院408室 | 时间:10月20日(周二) 下午:13:30- 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 时间:面试结束后 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
注:学院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批次的复试,具体以推免系统复试通知为准。
接收成绩计算办法
1、接收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接收成绩=复试笔试成绩*0.6+复试面试成绩*0.4
(复试面试成绩=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成绩*0.3+其他综合面试*0.7)
2、复试笔试考试满分100分,测试经济学原理,考试时间2小时。
笔试参考书目:(1)微观部分:《西方经济学》,高鸿业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2)宏观部分:《经济学(宏观),哈伯德,机械工业出版社(第三版)。
四、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政策文件。
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