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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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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启动,详见《2015年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办法》和《2015年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实施办法》。
一、基本要求
详见《2015年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办法》
二、报名办法
1.2015年9月14日—9月17日10:00,学院公布推荐办法并接受学生报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2级辅导员提交申请。
3.报名材料: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简称申请审核表),并提交大学成绩单、获奖证书和发表论文复印件(验原件)、计算机证书和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相应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详见易班和学院网通知。
3.报名地址:上海海洋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21办公室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20150914.docx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办法20150911.docx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