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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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长领航计划”招新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生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以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来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拟在全院本科生范围内实施“学长领航计划”。学院将结合政治素养、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在中、高年级学生中选拔一批“学生中的长者、学业上的精者、技能上的优者”,对2015级新生开展入学教育、学业督导、活动指导等帮扶活动,通过组建一批互助性团队,搭建高、低年级学生沟通平台,以促进朋辈交流,努力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一、学长选聘条件

1、原则上以经济管理学院2014级本科生为主,也会适量选聘部分优秀2013级本科生。

2、思想端正,积极向上,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3、学习认真,无补考,获奖学金者优先;

4、学院各组织机构推荐的综合能力突出者优先。

  

二、学长工作内容

1、以4-6人的团队形式与2015级新生班级逐一配对,协助学院开展迎新工作,帮助新生尽快适应新环境;

2、定期与所辖新生交流座谈,探访寝室,了解新生思想动态,并给予正确引导与适当帮助;

3、定期向新生辅导员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三、操作步骤

1610日(周三)、611日(周四)下午16:30-18:00,提交《经济管理学院“学长领航计划”申请表》(附件1)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27经管团委办公室;

278日——710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选拔、面试,确定最终入选学长名单并在易班公示;

3713日——717日,根据2013级班级人数把所有当选学长进行分组,并组织岗前培训;

495日,正式上岗,开展工作。

  

四、奖励办法

1、受聘学长聘期为20152016学年,顺利完成工作者由学院颁发聘书,工作突出者颁发奖励证书;

2、在评先评优及党校培训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长计划参与者;

3、所辖班级或对应学生获得突出成就者,学院给予引航学长相应表彰及奖励。

报名表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长领航计划”招新报名表.docx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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