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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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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4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31号)要求,现启动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新一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兴趣驱动。申请立项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自主选择实验项目,所选的实验项目不能是教师科研项目的一部分。
2. 自主实践。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完成创新项目,导师只对学生的实验方案、技术路线提供指导。
3.重在过程。申报的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在创新思维、知识与实践能力方面的收获和感悟。
4.注重实效:申报的项目内容要与社会生活实际相结合,研究结果要能对实际存在问题有所解决或帮助。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本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2013级学生为主体,团队成员可以跨年级组成。
2014年共可申报的市级项目数为170项,各学院申报分配数见下表:
学院 | 生命 | 海洋 | 食品 | 经管 | 信息 | 工程 | 人文 | 外国语 | 爱恩 |
立项数 | 22 | 30 | 30 | 18 | 12 | 34 | 8 | 10 | 6 |
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学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主持人限1人,合作研究项目参与者(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学生创新项目。 项目成员中必须含有一名低年级学生。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并做可行性分析。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
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项目主持人应保证能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任务,并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项目。
项目申报应根据学院制定的《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为引导,一般按指南申报的项目数比例为70%,学生自由申报的比例为30%。
在遴选项目时请安排好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建议创业项目数不低于总项目数10%。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9月17-19日 12:00-13:00、16:30-18:00,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2)9月17-22日 “海大经管科创中心”微信平台回复:姓名+联系方式;
(3)9月17-22日 发送短信“姓名+联系方式”至13162738676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1900858,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21室。
四、经费资助
对经批准的每个项目学校予以资助,对跨学科专业的研究项目,根据项目研究难度,酌情增加资助额度。立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药品、图书资料以及相关调研开支等。经费使用按申请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科技创新中心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