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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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中级党校管理办法

 

经学院讨论,对中级党校管理的办法重新进行修订,特告知全院同学,流程如下:
1、每个月团支书将推荐上中级党校的同学名单交由辅导员签字盖章后,在规定的值班时间递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27团委办公室,推荐同学按时按岗参加挂职锻炼,如有班级推荐名单不能按时上交,则此班级同学本期中级党校学习取消;
2、请团支书对推荐学生是否是班委、学生会成员、团委成员等进行了解,因以上同学是可免挂职的,并将免挂职同学的情况在上报名单时一并交给团委培训部同学,以方便安排岗位,岗位安排以团支书上报名单为准,一经排定不允许更改,如可免挂职的同学按照上报名单未注明有此资格,则仍需到安排的岗位挂职锻炼;
3、每期中级党校挂职结束后,请各位学员找到自己所在岗位的负责老师在中级党校鉴定表上给予鉴定,鉴定完毕即交到团支书处,由团支书统一在规定的时间上交到团委培训部盖章,完毕后在规定时间由团支书统一领回,上交表格和领回表格时团支书需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不能按时间结点上交的班级则表格不再收取,不能按时领回盖章表格的班级则表格不予下发,该班本期中级党校无效!
4、中级党校鉴定表一经盖章下发,由个人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入党时需要),如未能拿到由学院盖章的中级党校鉴定表请在该期中级党校结束一个月内及时到团支书或团委培训部询问!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了解中级党校的考核流程和要求,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表格,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