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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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形势政策教育考核办法

按照《学生手则》第82-83页《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实施办法》规定,根据学生处的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为了保证我院“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正常开展,在考核时只承认在本学院听取报告的有效性。

二、为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过程管理,制定考核形式如下:

1为了避免考勤卡丢失和收发混乱,现场不再收取考勤卡;考勤卡可由辅导员老师或班长统一保存;

2、学院根据公布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园地”—“形势政策”板块上的“形势与政策”成绩,期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和易班

3、每次“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的当周周四下午1700前将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园地”—“形势政策”板块易班公布本次“形势与政策”教育考核结果;对本次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下周周一中午12:00至下午15:00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申请表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园地”—“形势政策”板块和班级易班下载,逾期视为默认考核结果;

4、收到书面复议申请后,即刻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和处理办法反馈给复议者本人。

三、“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合格的标准有两个:

12010级本学期听取1次以上(含1次)的报告并提交合格笔记20112012年级各专业本学期听取3次以上(含3次)的报告,并提交3篇以上(含3篇)合格的课堂笔记,期末考核为合格;听取报告次数没有上限。课堂笔记合格的标准如下

(1)字迹端正,字数不少于300字;

(2)纸张统一使用上海海洋大学信纸;

(3)笔记顶端应写明姓名、班级、学号,写明报告的题目、地点、报告人、报告日期;

(4)如果使用多页的,请于每页页底中间处标明共几页、第几页,并分页写明姓名、班级、学号。

(5)当场报告作业,必须在本次报告完成离开报告场地时交到指定“经济管理学院形势与政策作业箱”内,否则视为本次报告“不合格”。

2遵守课堂纪律。学生应于报告开始前15分钟到场;报告开始时全体同学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准交头接耳,戴耳机听音乐,玩手机,玩游戏,不准提前退场,如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场者,必须先向现场助理或者老师请示,批准后方可退场。对无视课堂纪律者,现场助理和老师有权力随时制止,当场报告视为无效;同一场次,助理或者老师制止后仍然不改正行为或态度、言语恶劣者,本学年“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学院 “形势政策教育课程安排计划” 中安排的班级、讲座必须参加,其他的教育计划可以同学可以自愿选择聆听、补听;无特殊情况,学院不再另行增加课程安排。

4、代写、代缴者一经发现,本学年“形势与政策”课程考核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学生守则》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按照学生守则《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实施办法》规定,作为“必修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获得学分,没有资格评选各类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五、为了使“形势与政策”教育更好地开展,欢迎同学们就课程的形式、内容、考核方法等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发邮件到lmbian@shou.edu.cn

学院“形势与政策”负责人:边老师(大学生活动中心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21,电话61900858),各项事务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中午1200至下午15:00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以上规定有解释权。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