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手则》第82-83页)《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实施办法》规定,根据学生处的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为了保证我院“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的正常开展,在考核时只承认在本学院听取报告的有效性。
二、为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过程管理,制定考核形式如下:
1、为了避免考勤卡丢失和收发混乱,现场不再收取考勤卡;考勤卡可由辅导员老师或班长统一保存;
2、学院根据公布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园地”—“形势政策”板块上的“形势与政策”成绩,期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布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园地栏目;
3、每次“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考核结果于当周周四下午17:00前上传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园地”—“形势政策”板;对本次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次周周一中午12:00至下午15:00提交书面复议申请,逾期视为默认考核结果复议申请表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园地”—“形势政策”板块和班级易班下载,;
4、学院收到书面复议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和处理办法反馈给复议者本人。
三、“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合格的标准有两个:
1、三年级本科生一学期听取1次以上(含1次)的报告并提交一篇合格笔记、二年级本科生一学期听取2次以上(含2次)报告并提交两篇合格笔记、一年级本科生一学期听取3次以上(含3次)的报告,并提交3篇以上(含3篇)合格的课堂笔记,期末考核为合格;听取报告次数没有上限。
●●课堂笔记合格的标准如下:
(1)字迹端正,字数不少于300字;
(2)纸张统一使用上海海洋大学信纸;
(3)笔记顶端应写明姓名、班级、学号,写明报告的题目、地点、报告人、报告日期;
(4)如果使用多页的,请于每页页底中间处标明共几页、第几页,并分页写明姓名、班级、学号。
(5)当场报告作业,必须在本次报告完成离开报告场地时交给现场值班的 “经济管理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助理,禁止补交和代交。
2、遵守课堂纪律。学生应于报告开始前15分钟到场;报告开始时全体同学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准交头接耳,戴耳机听音乐,玩手机,玩游戏,不准提前退场,如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场者,必须先向现场助理或者老师请示,批准后方可退场。对无视课堂纪律者,现场助理和老师有权力随时制止,当场报告视为无效;同一场次,助理或者老师制止后仍然不改正行为或态度、言语恶劣者,本学年“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学院 “形势政策教育课程安排计划” 中安排的班级、讲座必须参加,其他的教育计划可以同学可以自愿选择聆听、补听;无特殊情况,学院不再另行增加课程安排。
4、代写、代交者一经发现,本学年“形势与政策”课程考核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学生守则》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形势政策课程为大学生必修课,分为(1)、(2)、(3)、(4)、(5)、(6)六个部分,本科生必须在大学期间全部完成上述部分才可以拿到规定的学分。如果当学期考核不合格,只能等到次年相应学期才能补选。
四、按照学生守则《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实施办法》规定,作为“必修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获得学分,没有资格评选各类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五、为了使“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更好地开展,欢迎同学们就课程的形式、内容、考核方法等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发邮件到lmbian@shou.edu.cn。
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考核负责人:边老师(大学生活动中心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21,电话61900858),相关事务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中午12:00至下午15:00。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以上规定有解释权。
2015年秋季经济管理学院形势政策报告安排公布版.xlsx
形势与政策课程成绩复议表(经管学院).doc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